番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为加强番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程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番禺就业”)按照合法诚信、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内容

(一)单位招聘服务(以下简称“参网”);

(二)招聘会服务(以下简称“参会”);

(三)就业创业补贴预受理(以下简称“补贴预受理”)。

二、服务流程

(一)注册填写资料,阅读协议和规范,提交审核。

1.登录番禺就业网(www.pyld.net),选择“注册——单位注册”。

2.设置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6至10位的数字或字母或符号;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箱。

3.填写邮箱收到的验证码进行注册。

4.点击“下一步,完善信息”,阅读《番禺就业会员服务协议》和《番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按照要求填写单位基本资料,然后提交审核。

(二)进入资格审核程序,成为番禺就业会员。

用人单位提交审核后,将进入资格审核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就业中心将审核结果反馈到用人单位的“我的用户中心——消息管理”。

1.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成为番禺就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凭自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账号的操作均视为会员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审核不通过的,会注明原因,用人单位需及时登录并按照要求修改,然后重新提交审核。

(三)参加招聘会或网上招聘信息发布

1.填写招聘简章,提交申请。

会员应根据招聘的需要及时登录番禺就业网,填写招聘资料,提交参会或参网的申请。

2.招聘资料的审核与确认。

(1)就业中心按照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审核会员招聘资料。会员在办公时间内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重新登录番禺就业网,查看审核结果。

(2)会员的招聘资料不得在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条件上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含有就业歧视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且必须有效、真实、合法,对发布的内容承担完全责任。

(3)对招聘资料审核合格的,就业中心按照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予以确认登记,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会员;不合格的,通过系统反馈审核不合格原因,会员修改后可重新申请。

(四)就业创业补贴预受理的按“番禺就业”微信公众号补贴申请的要求上传资料进行预受理。填写的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下,可提交服务内容的变更申请,就业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到会员的“我的用户中心——消息管理”。对审核不通过的,注明原因。

四、参会、参网、人才库的要求

(一)参会要求

1.为保证招聘会场内的安全和秩序,原则上,每期现场招聘会设置招聘摊位100个,按申请参会顺序依次安排参加。

2.在网上公布参加当周现场招聘会的会员名单。

3.如需更改招聘内容或取消参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修改招聘内容或取消参会。

4.必须遵守招聘会的管理制度,服从招聘会工作人员的安排。

5.最多安排2名代表参会。

6.在参会前须凭报到二维码到一楼“单位报到处”报到并领取“招聘单位代表卡”方可进场。

7.在参会当天上午9:00时前报到,12:00时才能离场,如需提前离场必须到三楼服务区办理申请,经同意后方能离场。

8.在参会期间必须佩带“招聘单位代表卡”;离场时,须将“招聘单位代表卡”交还到三楼服务区并签名确认交回。

9.严禁16周岁以下人员及携带动物进场。

10.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注意财物安全。

11.请认清招聘会场地的消防安全出口。

12.按要求向番禺就业提供企业人员的名单、录用备案、参保记录等资料,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并作为会员依法用工的依据。

13.会员在招聘会收集到的求职者资料只用作招聘用途。

未按上述4至9项规定执行的会员将被列入“信息有误单位”,在《番禺就业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列入“信息有误单位”1次的,30天内禁止登录,不能享受服务;

(2)列入“信息有误单位”2次及以上的,60天内禁止登陆,不能享受服务;

(二)参网要求

1.按资料审核合格的依次发布。

2.系统默认职位有效期为30天,职位过了有效期系统将自动归档职位。如有需要可自行修改职位有效期,也可在职位管理中手动将职位归档。

4.招聘信息有误的,则自行操作激活或归档重新编辑,等待审核发布;已成功录用求职者的,请及时归档招聘信息。

5.招聘信息发布到期后,会员仍需发布或修改原招聘信息的,只需再次激活并编辑,等待审核发布。

6.对于在新闻媒体、网络或会员门口及路边张贴的招聘广告中摘录; 会员已停止招聘;会员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录入有误或不真实; 招聘登记工种信息不真实;虚增招用人数;同一招聘信息被信息系统“退回修改”超过3次;出现重复的招聘登记;事后补录招聘信息;其它信息不真实; 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等, 经查核,有以上无效信息的情形,将以作废处理,并列入“信息有误单位”,在《番禺就业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列入“信息有误单位”1次的,30天内禁止登陆,不能享受服务;

(2)列入“信息有误单位”2次及以上的,60天内禁止登陆,不能享受服务;

(三)人才库要求

1.会员可在“人才搜索”通过搜索、筛选合适的求职简历。

2.就业中心承诺在未经求职人员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番禺就业网不会将求职人员的个人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与就业中心签订协议的会员等第三方用户有权查询到的个人资料;

(2)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之目的向相关单位提供个人资料;

(3)由于会员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4)由于系统漏洞、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5)由于与番禺就业网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五、其它事项

(一)就业中心每周举办现场招聘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就业中心在番禺就业网(网址:www.pyld.net)开设“招聘会”专栏,及时公布招聘会登记情况及节假日有关安排。

(三)本规范提到的登记、招聘摊位公布、招聘活动变更等的时间规定均以番禺就业网公布的为准。

(四)番禺就业网显示的时间与网站服务器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上述的时间均以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用人单位注册成为番禺就业会员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番禺就业会员服务协议》和《番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内容。若用人单位选择同意,则本服务协议在用人单位与番禺就业之间生效,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