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个人补贴发放至社保卡)

2023-12-20

各补贴申请人: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规定,以及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的有关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系统将默认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涉及补贴项目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原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往返)、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补贴等。请各申请人提前到银行开通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功能,以免影响补贴或补助资金收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