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2018-08-24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029号)的内容,自2018年7月18日起,番禺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统一纳入市就业补贴政策范围。现将有关事项的调整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8日前入职的番禺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按番禺区用人单位招用工社会保险及岗位补贴的流程,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可在今年9月申请补贴;未满6个月的,待符合条件后,可在2019年3月申请补贴。

二、2018年7月18日及之后入职的番禺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按番禺区用人单位招用广州户籍人员社会保险及岗位补贴的流程申请补贴。另外,根据文件要求,暂停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的新增申请审核工作。

相关补贴的流程和表格,请登录番禺就业网浏览下载,网址:www.pyld.net。